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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档案年度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日期:2017-12-0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档案法》和《南京市档案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9月至11月,区档案局结合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全区83家立档单位上年度档案工作开展了年度检查(其中行政执法检查30家单位)。区档案局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及时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名单见附件)、合格、不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从年检结果来看,全区档案工作总体形势趋好:

一是领导重视,档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多数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摆在档案工作发展的突出位置。区纪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建集团、白马镇政府等单位,充分利用单位新建办公大楼和调整办公用房的时机,从档案工作的发展出发,把档案用房纳入办公大楼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增加了档案库房、办公、阅览等档案用房面积,保证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气象局等单位安排专项经费完善了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设备设施,进一步改善了档案硬件设施和条件,促进了档案工作与单位各项工作的共同协调发展。

二是规范管理,档案业务建设扎实推进。从实际检查情况来看,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委党校、区人防办、开发区等单位档案工作基础业务扎实,以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归档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制定完善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严格按照归档范围收集本单位应归档文件材料,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同时建立健全了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保障档案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是与时俱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部分单位在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和业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顺应档案工作形势的发展,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配备档案管理现代化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进一步加大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和档案数字化工作力度。目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国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已经完成了相对重要和利用频率高的档案的数字化,档案数字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区档案局部署了新的网络版综合档案管理系统,与OA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电子文件的在线归档和电子档案在线移交进馆,有效推进了档案信息服务的网络化、智能化进程。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是档案人员队伍不稳定。部分单位的档案人员因调动频繁或兼职过多,造成档案业务不熟悉,档案日常管理无序。个别单位没有专兼职档案员,以致档案工作没有按时开展;

二是档案收集不完善、整理不及时。少数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本单位的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的种类不够齐全,存在重文书档案、轻业务档案,重纸质档案、轻特殊载体档案的现象。极个别单位截止到年检工作结束,仍未按规定完成上年度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是档案信息化工作滞后。部分单位尚未使用更新后的综合档案管理系统,或没有将目录数据录入新系统;

四是档案保管条件亟需改善。少数单位档案的存放条件存在较大问题,档案室杂乱无章,不符合档案管理“八防”要求。有的甚至成为摆放杂物的场所,档案的保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五是对档案编研工作不够重视。个别单位没有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和全宗指南等材料,重要事项记录不全、质量不高。

三、意见建议

1、加强档案业务建设,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各单位要重视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督促各职能科室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同时,需进一步优化档案安全保管环境,增添档案“八防”设施设备,着力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2、提高全员档案意识,保障档案人员队伍稳定。各立档单位应当明确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档案知识宣传,支持档案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推进档案信息化,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化在推动发展、服务社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发展。

对于年检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希望有关单位加以足够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附件:《2017年档案年检工作优秀单位和免检单位名单》

 

  

 

 

                          南京市溧水区档案局

                           2017年12月7日

 

 

 

 

附件

2017年档案年检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级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老干部局、区档案局、区委党校、区人防办、白马镇政府、开发区、区烟草局、区气象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区人民医院、区人行。

 

 

2017年度免检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区法院(省五星级)、区检察院(省五星级)、区审计局(省五星级复查)、区城建集团(省三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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