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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6-06-2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京市溧水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区档案管理利用、党史资料编纂、地方志鉴编纂等工作责任。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档案工作规章、规范、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区镇(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制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集中统一管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及有关单位的重要档案和历史档案资料;负责全区档案、资料征集、接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 组织指导全区档案资料信息的开发利用,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档案史料的公布、开放、编纂、出版工作。

()负责制定全区档案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意见,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岗位培训、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负责档案理论与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档案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承担数字档案馆建设任务,指导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组织全区档案宣传工作和对外交流。

()负责溧水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研究工作,制定全区党史工作计划,培训业务人员,建立党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党史资料征编、研究工作。

()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制定全区地方志编纂工作计划,培训业务人员,建立地方志工作网络;征集和积累地情资料,组织续修《溧水区志》,编纂《溧水年鉴》和有关史料;指导全区部门志、镇(区)志及各类专业志的编纂工作。

()负责局(办)机关的人事、劳资、党建、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区档案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办)内部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协助局(办)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局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公文的核稿、业务科室有关工作的协调;负责拟定局(办)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秘、人事、档案、纪检监察、党建、群团、财务、后勤、安全保密、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业务杂志、馆藏资料征订工作;承担全区档案用品的采购供应等服务工作。

(二)监督指导科

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档案工作规章、规范、制度等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各类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星级测评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档案法》和其他政策性法规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档案法》的单位及个人依法查处;负责全区档案专业教育、岗位培训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档案学理论研究与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软件推广应用、升级维护等面上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管理利用科

负责编制区级党政机关、团体、区直属单位和全区重要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接收和馆藏的档案资料进行系统整理、鉴定、编制检索工具;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安全保管馆藏档案;负责档案馆的现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接待查档,提供借阅和咨询服务,开发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负责馆藏档案的划控、解密,按规定公布、开放档案史料;负责馆藏档案的检查及破损、褪色、变质档案的修复抢救工作。

(四)方志科

负责制定地方志工作计划;负责续修出版《溧水区志》,编纂出版《溧水年鉴》及地情资料,并为省志、市志提供有关史料;开展用志工作,负责指导全区部门志、镇(区)志、专业志的编修工作;负责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各类参考资料和文件汇编。

(五)党史科

负责拟定全区党史工作规划,负责溧水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党史资料的征编、研究工作,为全区各级提供党史教育基本材料;配合开展全区性重大纪念活动,提供党史资料咨询服务;完成省、市布置的党史专题研究资料撰写任务;组织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区档案局(档案馆、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13名。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兼馆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馆长、副主任)2名;科(股)级5名。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兼)1名,副主任1名。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档案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搞好服务,做好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的业务指导,开展“三重”档案跟踪接收和规范建档工作。

2、继续推进区国土分局档案室创省5A数字档案室工作,争取1-2家基层国土所和区审计局、检察院创4A数字档案室。

3、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建档工作,2015年至少完成专业合作社2 家、家庭农场1家。

    4、继续完善和提高土地承包确权及经营流转档案管理水平,抓好试点,确保全区各行政村开展该项工作后所形成材料能及时归档。

5、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启动重点档案全文数据库的建设。重点开展原县委、县政府以及部委办局永久档案的全文数字化加工,计划完成加工数据67万页。

6、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省、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档案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档案工作执法年检。

7、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档案馆(室)安全体系建设检查。

8、举办全区新上岗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

    (二)地方志工作

1、开展《溧水年鉴》(2015)编纂工作,力争10月正式出版。

2、加大镇(区)志、部门志的指导力度,推出一批质量上乘的样板志书,逐步开展镇(区)志、部门志终审验收工作。

3、力争3月份完成首部新编《溧水县志》修订再版工作。

4、启动《溧水区20062015资料长篇》编纂工作。

5、开展地情资料编纂工作。加强与区内文史研究爱好者联系,建立地方文化工作网络,深度挖掘地方志资料和地方文化史料,编写区情资料。

6、继续坚持按月编印《溧水区大事记》,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

   (三)党史工作

1、出版溧水党史三卷本。坚持标准,认真修改,把握稿件撰写质量要求,根据市委党史办和中共党史出版社的要求,出版溧水党史三卷本。

2、出版溧水抗战连环画丛书。为纪念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以全区小学生为读者,出版《马占山战斗》《张家岗战斗》《曹明梁》《张一郎》一套四本溧水抗战连环画丛书,计划于20158月向区实验小学等学校发放。

3、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网络、课堂、革命遗址等,广泛宣传抗战胜利的意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4、全面开展抗美援朝老兵口述史征集工作。在个人资料收集和信息筛选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抗美援朝老兵口述史征集工作。

5、深入开展党史“六进”活动。与区第三高级中学协商,从下学期开始,将《溧水革命史》课程从兴趣课推广至全校高一新生每个班级。

四、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一)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 473万元

(二)支出预算  支出总计473万元:基本支出293万元; 项目支出180万元

五、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

财政拨款:473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办公室、监督指导科、方志科、管理利用科、党史科等5个科室经费)

2、支出:

1、基本支出:293万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8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履职项目120万元

1、档案保护费54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档案保护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宁档[2008]40号)

项目经费用途:档案的收集、整理、加工费用和入库后服务利用、保管、设备运行等

2、档案利用成本费3万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项目经费用途:档案利用成本保障(如证明打印、档案复印、复印机维修、耗材添加等设备维护及成本运转费用等)

3、馆藏报刊资料征订3万元

4、“党史三卷本”编撰经费20万元

政策依据:省、市委关于“十二五”党史工作规划

项目经费用途:出版经费20万元,用于书号和印刷出版经费等

5、编纂《溧水年鉴(2014)》经费20万元

政策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项目经费用途:业务活动、聘用人员工资、审稿、印刷等

6、资料长编10万元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地方志办公室南京市地方志资料长编编写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96号)

项目经费用途:启动经费

7、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费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溧水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办201488号】文) 

项目经费用途:项目档案日常管理维护和利用

 

(二)建设发展项目60万元

1、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 25万元

政策依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江苏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项目经费用途: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录入和全文数字化扫描

2、库房电路改造 5万元

3、地情书编纂10万元

政策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

项目经费用途:资料收集整理、人员工资等

4、溧水党史资料第七辑出版经费 10万元 

项目经费用途:书本印刷

5、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连环画10万元,

项目经费用途:活动经费、连环画制作出版经费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档案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整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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