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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侄灭伦霸产被判监禁二十年
日期:2015-10-1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逆侄灭伦霸产被判监禁二十年
一份民国老档案揭示出近代中国的伦理价值取向
近日,在溧水县档案馆馆藏的厚厚一摞《民国档案》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个案件:民国初年(1912年),孀妇袁王氏控诉侄子袁文德灭伦霸产。至于这位逆侄如何灭伦、如何霸产,并最终换来了二十年监禁?这份老档案则详细记录了这名逆侄灭伦霸产的来龙去脉,读来令人震惊。
案情:孀妇袁王氏控诉侄子灭伦霸产
袁王氏与丈夫袁尚明年老无子,但家境殷实,侄子袁文德、袁文才兄弟二人觊觎已久,二人均想过继给叔父袁尚明为子。然而,在袁尚明看来,袁文德品行不端,而袁文才双目已瞽(瞎),皆不适合过继为嗣(子孙)。
前清宣统二年,袁尚明夫妇回老家,与宗族商定,过继同族远房亲戚的儿子袁明浩为嗣。这自然引起了袁文德、袁文才兄弟两人内心的强烈不满,于是以“明浩为鲁姓,以异性乱宗族”为由,一再去溧水县署上诉。县令受二人蒙蔽,判决袁尚明在袁文德、袁文才二人中择一为后,而袁尚明坚决不服从,于是,县署判定把袁文才的儿子袁可云过继给袁尚明为后,并将袁尚明的所有田产分成三份,其中六十亩归袁尚明养女锦绣,三十亩由袁尚明夫妇自己耕种,还有五十三亩则给袁可云。由于袁可云当时尚未成年,所以只能暂由其父袁文才代为管理,而之前过继来的袁明浩则驱逐出境。如此判决,虽非袁尚明所愿,但迫于官势,他只得勉强画押。
县署判决已下,似乎一切都已尘埃落定,然而,由于袁文才懦弱无能,袁可云年幼,再加上与袁文才之妻袁叶氏有染,袁文德便坐收“渔翁之利”,他将财产所有权收归囊中,将袁可云分受之田悉数“出典”(指一方把土地、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并将袁文才驱逐出外。没过多久,袁尚明病故,袁文德借口守丧尽孝,住进袁王氏家,实际是想趁机侵占财产。当时袁明浩来溧娶妻,袁王氏于是“避居其家”。于是,袁文德喊了十余人一起来到袁明浩家,声称要接婶母回家过年,袁王氏不愿意,袁文德遂动手殴打并把袁王氏绑回了家,同时还嚷着袁明浩早被驱逐出境,根本不应来溧,藉此为由将袁明浩家中物品抢劫一空。
袁王氏内心不服,事后奔赴金陵起诉。袁文德也跟着去了金陵,在湖北会馆偶遇素不相识的袁邦兴,袁邦兴为其出谋划策,唆使袁文德诬告,并代拟呈词、伪造批示,袁文德信以为真,付给袁邦兴银洋二十五元作为酬谢。
判决:逆侄罪状累累被判监禁二十年
在溧水县档案馆,翻开业已泛黄的当年那份判决书,我们可以发现,仅仅袁文德一人的处罚决定就占了整整一页宣纸。其中,罗列了袁文德的一系列罪状:一、蓄意谋产,诬告婶母袁王氏与袁明浩合伙拐骗,触犯当时刑律第一百八十三条“意图不尊亲属,受刑事处分,而为虚伪之告诉告发处一等或二等有期徒刑”,应处一等有期徒刑监禁十五年;二、以袁文才双目不明、袁可云年幼可欺,趁机侵占袁可云分受之田,与刑律三百九十一条“侵占自己依法令契约照料他人事务之管有物、共有物或属于他人所有权、抵当权及其他权之财物者处三等至五等有期徒刑”相符合,应判处三等有期徒刑监禁四年;三、与袁文才之妻叶氏有染,并将袁文才驱逐出外,触犯刑律二百九十条“本宗缌麻以上之亲属相和奸者处二等至四等有期徒刑”,应处二等有期徒刑监禁七年;(缌麻:其实是一种丧服名。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服期三月。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四、聚众骚扰,借口接婶母袁王氏回家过年,袁王氏不从,于是用暴行胁迫手段殴打并将袁王氏绑回家,同时还抢劫袁明浩家中物品,与刑律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凡聚众为强迫胁迫者首魁处无期徒刑或二等以上有期徒刑”相符,应处二等有期徒刑监禁十年……
袁文德身犯数罪,与刑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科多数之有期徒刑者,于各刑合并之刑期以下,其中最长刑期以上,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二十年”等语相合,因此,当时溧水县地方审判厅决定在所犯诬告罪之十五年以上加科五年,最终判处监禁二十年,期满释放,附加刑褫夺公权全部。其实,这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数罪并罚制度,而且这一条至今在我国台湾刑法典中仍继续沿用,我国内地刑法第69条也规定,在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至于其他犯罪人,判决如下:袁邦兴收受袁文德银洋二十五元,代拟呈词,并教唆诬告,继而伪造批示,触犯刑律第三十条“教唆他人使之实施犯罪之行为者为造意犯,依正犯之例处断”,故被判处二等有期徒刑监禁五年;袁叶氏判处四等有期徒刑监禁二年,其子袁可云由袁王氏代为抚养,其夫袁文才也由袁王氏代为照顾。
 
袁文德上不尊老,下不爱幼,不仅与兄弟妻有染,还把兄弟驱逐在外,这是灭伦;袁文德先勾结袁文才诬告袁明浩,继而侵占袁可云分受之田并出典在外,在叔父死后,干脆直接住在孀妇婶母家,最后发展到直接将袁明浩家中物品抢劫一空,这是霸产。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犯罪分子,最终都将伏法,只有低头认罪,改过自新,其它别无出路。
 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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